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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音響工程建聲條件的設定
就目前的絕大多數電子音響工程設計與施工而言
,多是在已完成建築施工的室內進行的
。因此
,在設計音響係統時
,首先要了解建聲條件——即所麵對的建築物的聲學特性
,然後依據預期要達到的音響指標
,綜合考慮房間的形狀
、裝修
、室內器物設置以至空調噪聲的影響等諸多因素
,選定合適的吸聲材料與裝設方式
,同基建部門協同工作
,從而獲得盡可能接近設計指標的聲學環境
。
一
、總體規劃
:
1
、音響及燈光控製室問題
:一些施工人員對此認識不夠
,或忘掉
、或隻給一個很小的空間讓音響燈光設備擠在一起並公用一條供電線路
。這會給音響的施工帶來很大的麻煩並直接影響音響係統的放聲質量
。
2
、電氣線路方麵的問題
:不僅要求音響係統的燈光係統要分別供電
,還應要求提供合乎標準的地線
。該地線應用銅管深埋
,據實際使用經驗
,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一歐,應該使用電阻儀進行測量
。否則將可能產生難以排除的噪聲並可能使操操作人員遭到電擊
。
3
、歌舞廳的隔聲問題
:在某些城市的某些路段
,城市管理當局對噪聲有嚴格的規定
,而歌舞廳的營業時間又往往延續到深夜
,如隔聲問題解決不了
,甚至可能被禁止營業
。
4
、預流管道及穿孔問題
:音響設備的安裝會遇到如走線
、緊固
、掛物等工作
,現代建築多為水泥牆麵
,如不預先在內部裝修前作好某些準備工作
,則大的音箱等設備就不易吊掛
。這類工作事先要盡可能準備充分
,有備無患
。此外
,電器保險
、消防及煙火探頭
,滅火設施
、緊急疏散通道等問題也是直接影響能否被有關當局批準營業的關鍵問題之一
。
5
、輔助設施與控製室的安排
:歌舞廳的形狀結構無一定規範
,各種因素造成了在麵積大小
、平麵形狀
、內部空間結構等方麵的巨大差異
。所以不能沿用某種固定模式來安排其輔助設施與控製室
,而要因地製宜
,靈活安排
,這樣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由於房間建築內部的平麵幾何形狀各不相同
,對舞台
、舞池、吧台
、控製室的安排也有不同的要求
,這些要求應在房屋改建和裝修根據實際情況向有關施工設計人員提出並在施工中隨時監督
。所有這些要求
,都要遵循幾個原則
:盡量避免產生駐波
,室內有效的容積其空間的長
、寬
、高尺寸比例必須合適
;盡量避免產生振顫和回音
,要盡可能不采用平行的牆壁
;揚聲器的安裝位置應盡可能左右對稱
,以得到好的立體聲效果
。
6
、舞池燈光設施對聲音的影響
:一般認為舞池燈光對音響係統無影響
。其實燈光係統對音響係統的幹擾現象比較典型
,通常是使用可控矽調光器時產生較明顯的吱吱聲
,這需要在進行電氣施工的時候就采取措施
。最好燈光係統和音響係統由兩個配電盤供電
,即從用戶變壓器出來後就分為兩路
,各自有自己的零線
,自成係統
,這樣可避免可控矽幹擾
。
二
、混響時間的設定
1
、混響的作用
:不同的廳堂有著其固有的混響時間
,一般說來
,混響時間過短
,則聲音枯燥發幹
,混響時間過長聲音又混淆不清
,丟失大量細節
。因此
,不同用途的廳堂都有其相應的最佳混響時間
。如果混響時間合適
,則能美化聲音
。
2
、混響時間的設定
:混響時間短
,則語言清晰度高
,當混響時間在一秒左右
,其清晰度已經達到最高
,再短效果頁不是很明顯了
。根據經驗
,歌舞廳的混響時間應與劇院的混響時間基本相等
,即1.2-1.5秒
。